物业是做什么的?
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是对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维护和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秩序的维护;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小区绿化、景观的管理;各类工程报修并记录;专人值班、专人接听电话的服务;对外事务管理进行服务。
二
物业费都包含了什么?
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服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商品,购买了该商品当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付费方式和标准,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业主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支付;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三
只要交了物业费
其他什么物业都得负责?
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物业服务合同外的工作,都属于变相侵占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的权益。一方面,物业费不能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支出,对业主合法权益也是一种侵害;另一方面,增加物业服务企业成本,也影响物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比如说:业主家中供水供电供热等问题需要找专门负责的公司负责;房屋质量问题产生墙体开裂、其他业主违章搭建影响通风采光等都与物业企业无关。
四
没住这个房子
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你的房屋是空置的,但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却没有空置。
从物业费构成可以看出,物业费大部分属于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多为针对整个小区全体业主而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专门针对某一业主服务收取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
房屋有工程质量问题
为什么还交物业费?
房屋质量有问题,在物业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下,仍需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六
我家里被盗了
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在于维护整个小区的公共治安,并不对业主个人负责。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正当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不应当予以赔偿;否则应视物业服务企业过失情况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维修、养护、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七
对物业服务不满
能不能不交物业费?
不能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本来不属于它提供的服务,以此为由不交服务费,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拒交物业费属于违约行为,因为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只有履行交纳了物业费的义务,业主才有权利问责物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当对其进行监督,并要求进行整改。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进行整改的,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来管理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一定要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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