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省司法厅组织省(中)直各有关部门对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将各部门报送的,我厅正在审核的《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18部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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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18部
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草案
吉林省司法厅
2019年8月21日